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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失聲明
恩自然資(登記中心)公字〔2025〕277號
吳池望因保管不善,將恩府集用(洪滘)字第102676/001876號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遺失,根據(jù)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(xiàn)聲明該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 吳曉俊(繼承人)
2025 年 8 月 4 日
粵公網(wǎng)安備 44078502000006號